急症醫院外見危不救?

昨日有一名患有心臟病病人在明愛醫院外昏迷後,曾有人到明愛醫院向詢問處職員求助,但職員建議致電 999 求助,又因塞車而令救護車在超過 15 分鐘才到達,結果病人不幸地不治。

明愛醫院代表指出,職員建議致電 999 求助的做法符合指引。

假如明愛醫院不是急症醫院(提供急症服務的醫院),這說法還有機會說得通。但維基百科有關條目指出,明愛醫院是急症醫院,所以根本是不合情理的。

救護車服務對鄰近醫院的病人

自幾歲起我已有一些打 999 召喚救護車、和因急症去急症室的經驗。本身我也是居住在鄰近醫院的住宅中,如果急症是發生在家中,我家人會先選擇坐的士前往,車程一分鐘內便到急症室,但假如打 999 召喚救護車,估計最快也要十幾分鐘才到急症室。

我認為任何類似這次明愛醫院事件,文職職員應該聯絡急症室同事盡快協助事主家人,我相信事主家人已說明病人已暈倒了,任何急症室的分流處也會將這類急症病人列為第一級別優先處理,病人也會直入 R 房(急救用的房間/空間)進行急救。

難道病人沒進急症室門口,急症室便不用理會嗎?

而事實上是會理會的。我親身經歷過在急症室門外,處理不到已暈倒病人,我自己走入了急症室內找一個職員協助,很快地已有多位職員連同輪椅輪床,出了急症室門外幫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