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仍不完美

香港政府剛處理完選舉修訂後,今日隨即推出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筆者在諮詢期曾撰文反對本年度進行有關立法,並遞交意見到政府。對於政府只讓少少,筆者感到失望。

政府最新建議公司和個人只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最多 25 及 10 張預付卡,仍不能解決公司或個人用家只想向單一電訊商購買及登記預付卡。

  1. 用家不能按網絡質素和其他原因自由選擇網絡服務商的權利,流動應用開發者和用戶未能使用相同流動網絡環境而影響流動應用的表現。同時網絡服務商亦失去以網絡質素和優質服務等條件來搶贏其他商業競爭對手,影響流動電話自由商業市場。
  2. 擔心日後未能因應科技發展迅速而即時增加上限,透過立法會修改數量需時。

解決上述兩點,筆者認為政府應不設上限,只需要求登記超過某數量預付卡的公司和個人向政府登記。由政府發出高用量登記證明書,用家轉交證明書給網絡服務商來登記更多預付卡。

至於大眾擔心的其他原因,就需要民主政府來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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