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的信仰

今年初參加了「公共的信仰」讀書會,與主內弟兄姊妹討論各章節的主題,了解公共和信仰間的關係,思考自己未來在公共事務上的工作方向。在讀書會後,曾在職場小組簡單分享介紹本書。

由知名神學教授沃弗(Miroslav Volf)在 2011 出版的「公共的信仰」一書,副題是「基督徒社會參與的第一課」,這書集結沃弗在公共事務的神學討論,簡化成一本入門書。雖然是入門的第一課,但沃弗很快引出不同角度討論公共參與。台灣校園書房出版社在 2014 年翻譯成中文。

書背介紹標題寫著:「拒絕故障失能的信仰、踏出社會參與的第一步」

沃弗指出部份基督徒的信仰失能 ,原因之一是沒按聖經中的理想帶出先知式社會關懷。沃弗提出信仰有「上升」和「返回」兩個元素:上升與神相會、及返回社會。書背介紹提到,上升返回,缺一不可。

本書比較信仰上的怠惰和強制,「怠惰」指一些基督徒將信仰侷限在「個人與神」的親密關係而不問世事。反過來,「強制」卻指一些基督徒帶普「真理」的優越感,而想改變別人、轉化世界,用「攻佔山頭」方式參與社會,但他們卻忘記神在十字架上敞開自己、接納異己、甚至為罪人而死。

缺乏「上升」或「返回」,或信仰上有怠惰或強制,基督徒的信仰都會形成「當機」狀能。怎樣才算是「不當機」的基督信仰?

沃弗指出方法包括擴散基督之愛,提供整全的願景,以及信徒更積極、有智慧地參與世界,為社會謀求共善。

筆者想到 1974 年洛桑信約第五段 – 基督徒的社會責任提到:

我們確信,上帝是全人類的創造者及審判者,所以我們應當共同負擔起祂對人類社會的公義及和好的關注,以及對那些受各種壓迫的人的自由的關注。因為每個人都是 按上帝的形像造的,不論種族、宗教、膚色、文化、階層、性別或年齡,每個人都有內在的尊嚴,所以應當受到尊重及服事,而不應受到剝削。我們在此表示懺悔, 因我們忽略了社會關懷,有時認為佈道與社會關懷是互相排斥的。....

比較世界人權宣言第二條亦有相同理念:

人人有資格享有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並且不得因一人所屬的國家或領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國際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無論該領土是獨立領土、託管領土、非自治領土或者處於其他任何主權受限制的情況之下。

而洛桑信約第五段 – 基督徒的社會責任亦提及:

….儘管與人和好並不等同於與上帝和好,社會關懷也不等同於佈道,政治解放也不等同於救恩,我們還是確信:福音佈道和社會政治關懷都是我們基督徒的責任。因為這兩方面是我們在神論和人論的教義上,以及我們對鄰舍的愛和對基督的順服的必要體現。救恩的信息也包含對各種形式的疏離、壓迫及歧視的審判。無論何處有罪惡與不公正的事,我們都要勇敢地斥責。….
….當人們接受基督時,他們就得以重生,進入祂的國度;他們不僅必須努力在這不義的世界中彰顯上帝的公義,還要傳揚祂的公義。我們所宣告的救恩應當在個人生命和
社會生活各方面都改變我們。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而洛桑信約第十三段 – 自由與逼迫提到:

上帝賦予每個政府的責任是維護和平、公正與自由,使教會可以順服上帝、服事主基督、不受攔阻地宣揚福音。所以我們要為國家的領袖祈禱,並且呼籲他們根據上帝的旨意和《世界人權宣言》的聲明,確保思想與良知的自由,以及實踐和傳揚宗教信仰的自由。我們也深切地關注那些遭受不公正囚禁的人,尤其是那些為耶穌作見證而受苦的人。.......
…...我們承諾,要為他們的自由而祈禱和努力;同時,我們也不因他們的遭害而膽怯。上帝正幫助我們,不管要付多大的代價,我們都要反對不公正的事,並且忠於福音。我們也不可忘記耶穌的警告:逼迫是不可避免的。

沃弗盼望這本書的中譯﹐能夠深思華人基督徒之間促進合乎信仰且縝密的討論,深思華人基督徒社會及政治責任的本質與動機。

筆者希望讀者能思考和討論以下問題,亦歡迎你在本文留言或電郵給我。

  1. 你認為香港基督徒群體參與公共、社會有否不足?原因為何?
  2. 你認為香港基督徒群體應多加關注、參與甚麼公共、社會事務?

筆者分享簡報: https://bit.ly/2UcY1hH

網購中譯本:基道書樓博客來
英文原版:A Public Faith:How Followers of Christ Should Serve the Common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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