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唔建議特首轉法定調查委員會!

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搞到死傷嚴重,全港市民都想知真相點解燒得咁勁、點解死咗咁多人。獨立委員會聽證會第25日,主席陸啟康法官親自宣布,委員會決定唔會向行政長官建議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繼續用現有方式「收網」交報告。佢強調呢個決定唔涉政治或公關考慮,純粹係為咗盡快出結果、推動改革,避免「遲來嘅公義」。

陸啟康講嘅5大主要原因(點解唔升格):

  1. 報告唔宜拖延:火災規模大,死傷多,市民同受影響家庭都急住知真相。過去經驗顯示,刑事、民事追責、保險理賠、紀律調查等都要等最終報告先起動。拖得太耐會影響樓宇維修工程,仲可能有外牆石屎剝落等新隱患。佢話絕對唔想重蹈倫敦大火「遲來公義」嘅覆轍。
  2. 已有足夠資料,唔使強制都得:委員會收到逾百萬份檔案,各方配合良好。即使有涉事人士未親身作供,委員會都可以做「不利推斷」,一樣可以得出結論。強制出席都唔一定逼到佢哋合作。
  3. 「升格」講法有誤導:陸官唔同意傳媒用「升格」嚟形容,覺得呢個字眼畀人感覺現有程序好似低一等,影響公眾觀感。現行方式已經有效、公平同公開。
  4. 轉法定會即時大延誤:一旦轉,要即刻休會數月,程序複雜,調查時間可能雙倍,最快報告都要拖到明年第二季。呢樣會嚴重拖慢問責同改革步伐。
  5. 現階段適時「收網」:委員會已經充分掌握事件經過同原因,係時候集中寫報告,盡快出結果畀社會。

陸啟康話,個人或機構追責,應該留畀刑事同民事程序處理,委員會主力查成因同提改革建議。

冇法定調查委員會嘅缺點同隱憂:

雖然陸主席講得頭頭是道,但唔少市民同評論都擔心冇法定權力(例如強制傳召證人、索取文件、罰款等)會有以下問題:

  • 證人合作唔夠徹底:部分涉事人士(包括可能同大維修、圍標有關嘅人)可能繼續避開或唔肯詳細交代,委員會冇法定強制力,調查深度同完整性會打折扣,難免有「漏網之魚」。
  • 公信力同透明度受質疑:法定調查委員會有法律後盾,過程更具權威性。現有獨立委員會雖然公開聽證,但冇法定地位,容易畀人覺得「唔夠硬」,特別係涉及政府監管、大維修業界利益同可能嘅系統性問題時,市民會覺得追責唔夠力。
  • 改革建議影響力較弱:冇法定權力背書,報告出嚟後,政府或業界落實改革嘅迫切性同壓力會細啲。遲遲未有實質改變,類似火災隱患可能仲會存在。
  • 對特定人士(如黃碧嬌等)嘅問責感減弱:有居民之前喺聽證會點名批評,報告如果冇更強制力,部分公眾會覺得「甩難」機會大,民憤難平。

總括嚟講,陸啟康選擇快刀斬亂麻,優先「收網」出報告,的確可以避免程序無限期拖落去。但代價就係調查力度同公信力可能打咗折扣。宏福苑大火係香港近年罕見慘劇,市民最想要嘅係徹徹底底嘅真相同實實在在嘅改變。希望最終報告唔好令大家失望,真正幫到香港樓宇安全同維修制度改革啦!

(English version) Wang Fuk Court Fire Independent Commission Chairman David Lok: Will Not Recommend Chief Executive to Convert into a Statutory Inquiry Committee!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